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录取质量,根据《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材料与化工专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另配秘书1-2名。复试小组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3.成立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人员名单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三、复试(一志愿报考)
1.复试资格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2.复试形式
2026年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时请备注:复试+材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末。(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等请关注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4.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和成绩
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1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综合能力成绩(8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
满分10分,考生复试前提供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学校/学院教务处加盖公章),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相关学科获奖证书,成果原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相关表现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在现场复试中将相关材料进行适当展示。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10分,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主要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和英文问答两个环节。
3)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80分,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加试
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材料现代分析方法》《材料性能学》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复试程序与要求
复试程序为:报到、资格审查、面试。
(1)报到、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理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查验原件,提交一寸照片1张,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学校/学院教务处加盖公章)
4)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6)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政治思想情况表,该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8)《诚信复试承诺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证明;
10)其他相关表现证明材料等。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2)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请关注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复试形式、资格审查与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
2026年材料工程学院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系统。
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时请备注:复试+材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与一志愿复试相同。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相关要求后续将在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院、材料工程学院官网发布。
(3)复试内容
调剂考生复试内容按照一志愿报考江苏理工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考生的复试内容执行。
2.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材料与化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材料与化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调剂时间安排在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按照调剂基本条件,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政策按照《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详细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材料工程学院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体检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六、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方法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入学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
2.录取规则
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指标数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出现考生入学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入学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统考课程(政治、英语)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两门统考课程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政治、英语单科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根据上述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七、信息发布、咨询与监督
1.信息发布
招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及材料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
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c.jsut.edu.cn/
材料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clxy.jsut.edu.cn/
2.咨询电话
材料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519-86953281,欧老师;
0519-86953285,徐老师。
3.监督电话
材料工程学院监督电话:0519-86953282,张老师。
八、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0日
